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第三批)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动力,我县制定并印发了《修文县创建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从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培育电商畅销品牌、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等方面对经营主体给予资金支持。现将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第三批)相关申报文件转发给各单位(见附件),请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积极申报。
一、申报主体
实施修文县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的主体。
二、申报范围
(一)项目实施时间:对我县上述申报主体于2021年2月1日以来实施的项目进行补助。
(二)项目申报范围
1.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开设“中国特产·修文馆”补助。
2.培育电商畅销品牌
电商销售包装标识符合要求的修文猕猴桃补助(项目实施时间:2022年9月10日—2022年12月31日)
三、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0日—1月13日(下午3点截止)(第三批)
四、申报资料清单
见附件3《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提供资料清单(第三批)》。
五、资料报送地点
项目申报资料纸质版送至修文县龙场驿南路4号大龙财富中心县商务局4楼422室;电子版报送邮箱:975413522@qq.com。(电子版资料需注明申报单位及申报项目)
六、申报流程
(一)各乡镇、街道办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主体申报,并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二)申报主体将申报资料送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限内向县商务局提交。
七、相关要求
(一)申报资料必须规范。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申报主体需在每页空白处加盖公章(个人的按手印),签字及日期部分必须手写,除签字、盖章、日期之外的内容可打印,不得任意涂改。
(二)严格按照申报时限及清单提交项目资料。严禁项目申报主体同一项目重复申报;申报资料在申报时限之外提交的概不收取;申报资料不全、填写错误的一律退回。
(三)项目资料管理规范,严禁弄虚作假。为确保资金使用的后续追踪管理,申报主体及需保留项目申报资料至少3年以备后查。同时,申报单位必须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资金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申报主体务必一致性。申报资料中,所涉及的协议、合同等资料中的主体必须一致,所提供的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个人贵阳银行卡务必与申报主体一致。
(五)申报主体提供银行账户务必有效。申报主体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银行账户,由于申报主体提供的银行账户有误(账号及开户行等信息错误、久悬账户等)导致打款失败,将取消拨付资格,并将申报主体加入项目申报黑名单,其他扶持项目申报资料一律拒收。
附件1: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第三批)申报流程及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