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禁止猕猴桃早采早购的通告

2022/8/24 14:55:15

    为维护“修文猕猴桃”品牌信誉,保护果农、经销商利益,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我县猕猴桃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贵州省级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修文猕猴桃》(DB 52/T 985),我县将严厉打击早采、早购、早销猕猴桃的不良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收标准:“贵长”猕猴桃可溶性固形物含量达6.5%及以上时方可采收,根据开花期预测2022年采收期预计为9月20日以后。凡在预计采收期前进行采收的,经乡(镇、街道)检测,可溶性固形物含量达到采收标准,由乡镇(街道)出具准采证方可采收。

  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内禁止猕猴桃早采、早购、早销工作宣传到各村、各组、各户,景区周边及公路沿线严禁销售早采猕猴桃,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巡查,一经发现及时制止。

  三、县猕猴桃协会、县电子商务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引导广大果农标准化生产、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自觉抵制早采、早购、早销等行为。建立“协会黑名单”制度,对县内查证早采、早购、早销猕猴桃扰乱市场等行为进行曝光,并将主体记入“协会黑名单”。

  四、县内所有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冷库业主以及各类销售主体,对查证早采、早购、早销猕猴桃扰乱市场等行为的进行曝光,并将主体记入“行业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项目和享受相关补贴。

  五、凡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县内猕猴桃早采、早购、早销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举报电话:0851-82322163(修文县农业农村局)



修文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5日